2)74比试(三更)_家养锦鲤小医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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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一两银子就想到那朵通草绒花,有些心动,但再想到要抄完一整本手不得酸死,而且明明小干柴有那么多银子,他还废这事干嘛。

  想要拒绝,看到王落花眼里的期盼,他忽然心生不忍,正犹豫着,就听王落花笑道:“我就知道你最好了,肯定会同意。”

  “……”

  李逢君被她捧的云里雾里。

  说话间,就急步走到掌柜的面前,“掌柜的,我哥哥字写的极工整,漂亮,他想试试。”

  掌柜的怀疑的打量了一眼李逢君,虽然李逢君在村里算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到了镇上在旁人眼里也只是个乡下小子,即使读书识字,那字能写得有多好。

  不过掌柜的见李逢君生得俊眉秀目,仪表不俗,也信了几分,微笑的点点头道:“也好,就让他试一试。”转头对着外甥道,“添福,还不赶紧的将这位公子带过去试试。”

  添福应了一声,正要带李逢君过去抄写,忽然门外有人冷笑了一声。

  “掌柜的,我劝你还是不要白白浪费笔墨纸张了,就凭他的水平,离我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我的字你都瞧不上,不肯付一文钱,更何况是他!”

  然后,又传来另一个人满是嘲讽的声音:“墨心,话可不能这样说,再怎么说我这位堂弟在学堂里念书时也是时常被罚抄抄到手软的人,这字应该还是能看的。”

  李逢君从鼻子里冷嗤一声,双手抄在胸前,睥睨着二人:“我当什么狗敢在老子面前狂吠,原来是黑心狗和他的狗兄弟李逢秋!”

  被唤作墨心的顿时大怒,只是畏惧李逢君的厉害,倒不敢过来,只气得瞪着两眼,瞪的眼球凸出眼眶,冷哼道:“我乃读书之人,不与蠢物论短长。”

  说着,又问店掌柜,“掌柜的,你可知道他是谁,就敢用他?”

  掌柜的见到此人正气不打一处来,冷着脸道:“我管他是什么人,我只认得你,你……”

  甄墨心立刻抢断他:“掌柜的恐怕眼神不大好,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恶霸李逢君!”

  掌柜的露出惊愕的表情。

  他听过此人恶名,只是没见过。

  没想到这惫懒恶人竟是眼前这般清俊的少年。

  李逢秋冷笑道:“掌柜的,你若不想这小小书肆被毁,我劝你趁早收了让他抄书的心思,否则……”

  “否则如何?”王落花冷眼望着他,“我家天宝哥哥长得比你好看,心眼比你好,画画比你强,字也写得比你漂亮,读书更比你们强,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

  李逢君心里顿时美的快要冒泡了。

  感觉自己的形象在瞬间变得高大起来。

  李逢秋刚一进来就瞧见一位生得相当标致的姑娘,虽然他没回家参加喜宴,也料想她就是李逢君新娶的媳妇。

  他一直以为对方只是个乡下野丫头,说不定还拖着两道鼻涕,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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