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_爱热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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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周日,迟恭白要去教堂。

  说起来奇怪,他不信教,家里父亲兄长更是对鬼神之说嗤之以鼻。信仰的东西倒是有——就是钱,以及背后代表大把金钱的家族集团家徽。但是他们不信,却非要迟恭白去信点除了钱之外的东西,他们觉得那样干净,因为他们已经能够供给他足够的金钱了。

  迟恭白无所谓,如果每周天去一次教堂能让家人顺心一点的话,那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现在去的这次教堂有些不一样,他们家的生意在原来的那几个省市已经牢牢扎根。代代累积的事业让地头蛇渡劫成了龙,这回就想把爪牙伸到远一点的地方。这个决定显然是冒险的,不过家族内部争议与迟恭白无关,反正现在他们一家已经换了地方。这是一个新城市,他调整了高考志愿,正好把学校填在这里。

  他哥哥让他挑一个喜欢的教堂,作为以后每周做礼拜的地方。他选了一个顺眼的,第一周就带去了对这座看起来不错的教堂来说也是一笔足够丰厚的“捐款”。

  迟恭白到教堂的时候已经有些迟,推开门进去的时候底下的位置上人差不多坐满了。神父看见是他,宽容地笑了笑,迟恭白对他点点头,安静坐到了后排。

  他和别人一起闭上眼,双手合十交握置于胸前,神父继续开始了他的祷告,迟恭白的临时插.入造成的影响就像一片看不着边际的大湖上落入了一滴雨水,激起的极细微的波澜很快就融进大湖里。

  神父在台上说完了祷言,大家要一起开始唱诗。坐着的信徒都站了起来,他们或者抬着下巴,或者微低着头,声音却是整齐的。每个人的声音都不太大,但像水滴集聚,交融的歌声像从湖心开始往外扩散的涟漪,触摸到教堂的每个角落。

  迟恭白也闭着眼睛唱着,这时候他的耳边没有杂音。本来他不理解,但从第一次在教堂唱歌开始,他就体会到了家里人说的“干净”,是怎样一种感觉。

  唱诗告一段落,只唱了上半段,还有下半段没有唱完。尽管还有些人还不习惯,不过这样的方式已经过了两三天,多少也都适应了。此刻大家逐渐安静下来,神父的眼光越过众人落在迟恭白身上,他就起身,轻快地走到台前。

  神父呆的地方比他高一个台阶,正好用手扶住他的肩膀。迟恭白立在神父与起立的信众之间,深吸了一口气,便打开了嗓子。

  他在原来的教堂就是唱诗班的领唱,到这里之后虽然还没接触过新教堂的唱诗班,但神父听了他唱歌之后就把他安排进了唱诗的一个部分。

  教堂并不对迟恭白的选歌有什么限制,他今天唱的是“万福玛丽亚”:

  **eMaria,gratiaplena

  万福玛丽亚

  Dominustecum,b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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