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7章 马失前蹄_锦医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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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清楚,狼是不会使用长矛和弯刀,更不会扒下青年女子的衣裳,恶狼只是闻着血腥气前来捡点便宜,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人。

  是的,这根本就是一场屠杀,驻牧点以老弱妇孺为主,面对有备而来的袭击者,完全没有任何防御能力。

  陆远志强忍怒火检查了尸身,根据尸体眼球浑浊程度、尸僵尸斑出现的情况,以及检查胃内容物的消化水平,确定他们遇害的时间就在今天凌晨前后,也就是把汉那吉丧命一个多时辰之后。

  “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秦林的声音罕见的带上了愤怒,眼底燃烧着来自地狱的一缕火焰。

  草原上部族互相攻杀并不稀奇,但土默特部是草原霸主,控弦之士二十万,别的中小部族害怕还来不及,谁敢来捋虎须?于是,驻牧点牧民遇害的幕后真凶,已然呼之欲出。

  哲别也很生气:“把汉那吉这个蠢货,他的驻牧点不派军队防守吗?这样连野狼都对付不了……我记得以前这里驻有一支精锐的骑兵百人队。”

  哦?秦林听到这里,笑容又变得古怪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将军,”哲别的声音有一丝焦虑:“咱们应该尽快离开这儿,血腥气太重了,会引来狼群的,刚才已经有几只孤狼被咱们杀了,我担心……”

  大草原是牧民的天堂,也是野狼的天堂,牧民有谚语“孤狼狡、狼王凶,狼群最难敌”,说的是被赶出狼群、一两只三五只共同生活的孤狼最狡猾,统帅狼群的狼王最凶猛,但都不如整个狼群来得可怕。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狼群,少则百余条,多则上千条野狼,大群出没,所过之处片缕不存,任你英雄无敌,也要被千百条野狼吞噬。

  就连素称悍勇的蒙古铁骑,也得以百人队甚至千人队的规模进行围猎,才能解除狼群的威胁。

  现在驻牧点的血腥气已经引来了孤狼,接下来出现的就将是可怕的狼群了。

  秦林听得狼群可能出现,饶是他胆子大也觉得心头发毛,连忙招呼正在四下检查各种痕迹的校尉弟兄:“快走,狼群要来了!这里的蹄印脚印找了也没用的,只要狼群一到就全毁了,当不得证据。”

  虽然锦衣官校们来自中原,也多听说草原上狼群的厉害,立刻按照秦林的命令解开马匹,准备开溜。

  唯独陆远志不晓得跑哪儿去了,秦林冒火:“胖子,给老子死出来!你那身肥肉想留下来喂狼吗?”

  “秦哥,秦哥看看这里!”陆远志的声音从一处蒙古包传出。

  秦林走过去,就看见胖子撅着大屁股趴在支撑蒙古包的中心支柱上,大概三尺高的位置有被利器刻意刮削的痕迹,那些印痕是非常新鲜的,甚至擦上了淡淡的血痕。

  也就是说,袭击者杀死营地里所有的人之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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