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零四章 好朋友电影公司_鬼马喜剧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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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得罪了一遍。也令它三不五时的就被那几家网站点名批评。遇到有对它不利的新闻势必都摆在显眼位置,甚至还弹窗提示人们去点击观看,唯恐网民们看不到那些新闻一样。

  现在许贯武在香港就像是前世36X的那位周总裁一样,凡是有对他不利的新闻一律放头条,好像唯恐香港市民看不到似的。面对这些媒体的抹黑,许氏集团自然也没有闲着,马上法务部就发出了数十封律师函,将这些媒体一股脑儿的全告了。

  香港媒体就是有样儿好处。那就是欺软怕硬,一见律师函,马上就在下期报纸中刊登道歉信,然后登门赔礼道歉。等人们表示不再追究的时候,回头该怎么写还是怎么写。因为香港实行言论自由的政策,再加上这些媒体也擅打擦边球,所以对于这些新闻是否构成侵权,是很难界定的一件事。

  如果要打官司起码要闲扯个半年以上,而说实话,香港每天的新闻有那么多。人们又都是喜新厌旧的。官司一打半年多,到时候人们都忘了那新闻了。在打官司还有什么用么,纯粹是浪费钱又自己找罪受。所以除非真的是气愤至极,不死不休,否则很少会有人会坚持同媒体打官司的。

  许氏集团虽然不惧打官司,再长时间也都耗得起,不过也知道香港媒体就是属狗的,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为了销量就算明知道可能惹上官司,也一定要先往外报道了再说。像这样死皮赖脸的无赖作风,你和他打官司也没用。就算这家报纸被判封禁了,背后的老板马上会再办一家报纸。换个名字继续发行,根本就是防不胜防。

  就好像杨守成旗下那家《东周刊》,因为刊登刘佳玲的裸照,被香港明星集体出来游行抗议,因为舆论压力过大只得被迫停刊。但随之五个月后便以高价重新卖出去,并在随后立刻开始复刊继续贩售。其实这些报纸,杂志之所以敢乱写,主要还是因为香港市民普遍压力大,最适合看这种猎奇,八卦的花边新闻来松弛神经。

  而这些报纸,杂志因为内容较惊悚,又不时刊登些擦边球的养眼图片,再加上多是刊登名人的负面新闻,花边新闻等等,看了之后哈哈一笑,又有了谈资,所以很受香港市民的欢迎,像《东周刊》、《壹周刊》等八卦杂志销量每期都有二十多万本,可谓是相当不错的销量了。

  同理这些喜欢刊登富翁丑闻的报纸,也多都是冲着销量来的。至于办报人的操守啊,信誉啊,良心啊,都让狗吃了算了。反正香港的风气就是先敬罗衣后敬人,笑贫不笑娼,有钱说话都可以大声儿,没钱鬼都不肯上门的。

  许氏集团发出律师信后,这些媒体顿时消停了两天,但随后又爆出了惊人的消息,说原来逼迫曾智伟离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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