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七十一_精打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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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秋那天,借调工作圆满结束。

  s市分行的领导很够意思,在s市很上档次的饭店为我们这些借调来的员工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会,给我们每人一份包括纪念章,纪念币,集邮册等等值钱物品的大礼包。此前,领导专门找我谈过一次话,问我愿不愿意留在s市。其实从长远来看,留在s市不失为一个好选择,在论资排辈的银行系统中,能在一个新建的分行级机构里工作日后升职的机会要比在全是老员工的支行级机构多的多,甚至起点都是高的。

  我拒绝地很坚定,一来在l市生活惯了,朋友亲戚都在那里,有什么事情都有人照应;二来,s市再好也没有韩暮雨。

  后来我跟暮雨说起这事儿,暮雨挺惋惜地,很亲昵地骂我笨,说他可以去s市重新找工作,问我能不能再去要求留下来。这个自然是可以的,不过,我就是那种胸无大志的人,重新到一个城市生活、重新建立自己的交际圈子太麻烦了,反正我也没想着要高升到哪里,两处工作挣的钱也没啥区别,而且在l市我周末就能回家转一圈,到了s市离得远了,就没这么方便,总之,综合各种因素和我这个人天生的惰性,我还是要回l市。暮雨听完我不求上进的论调说,随你吧,你乐意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那时候总以为生活会这么一如既往的平静下去,我们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直到老死;那时候鄙弃争名夺利,觉得甘于平淡、随遇而安也是一种态度;那时候,不想往上爬,以为钱差不多够花就行了,何必活那么累;那时候,以为爱的人一直都会在身边,以为自己会一直在爱的人身边,总之那时候,太年轻。

  回到l市已经是下午六点多,我拎着我的行李从大巴上下来直接打车去了江南水郡。到了小区门口,暮雨和杨晓飞都等在那里,杨晓飞特自觉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儿,傻笑着问我,“安然哥,你怎么打扮的跟新郎官似的?”

  这身行头是欢送会上直接下来的,分行领导那么客气我们也不能太随便,个个都穿得特别正式。要不是我在车上把胸前那朵印着名字的红花给摘了,现在看上去更像新郎官儿。暮雨也极少看我穿得这么西装笔挺的,竟然愣了一下儿。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别太激动,走过去在暮雨腰上摸了一把,死不正经地说:“娘子,还不带着相公我回屋歇息去……”

  暮雨穿着那件蓝白格子的长袖衬衫,领口小小地开着,袖口挽起一截。我一直觉得这个颜色的衣服很适合他,用活泼清纯中和去一些他身上的冷淡沉静,整个人都会温柔下来。布料摸在手里是洗过很多很多次之后才会有的那种软韧感,而布料之下,是更加紧致柔韧的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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