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列传179_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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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受。不知平日之际遇信任者,肯为陛下分此谤乎?无也。陛下诚能布所失于天下,而不必曲为之回护,凡人言之所不贷者,一朝赫然而尽去之,务使蠹根悉拔,孽种不留,如日月之更,如风雷之迅,则天下之谤,不改而自息矣。陛下何惮何疑而不为此哉!

  又极言边事,曲尽事情。

  以直宝谟阁知婺州。迁秘书少监,拜司农卿,复为秘书少监,进太常少卿兼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迁起居舍人,升起居郎兼权刑部侍郎。臣僚论罢,以集英殿修撰提举太平兴国宫。起,再知婺州,辞免,复旧祠。

  淳祐四年,召至阙,授权吏部侍郎兼权中书舍人。寻为吏部侍郎仍兼权中书舍人、兼侍读。时暂兼权侍右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权刑部尚书,寻为真。七年,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八年,拜参知政事。以监察御史陈垓论罢,以资政殿学士知建宁府。宝祐元年,卒。

  郑采,不详何郡人。初历官为秘书省校书郎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迁著作佐郎兼权侍右郎官,升著作郎兼侍讲。拜右正言,言:“丞相史嵩之以父忧去,遽欲起之,意甚厚也。奈何谤议未息,事关名教,有尼其行。”帝答曰:“卿言虽切事理,进退大臣岂易事也!”

  擢殿中侍御史。疏言:“台谏以纠察官邪为职,国之纪纲系焉。比刘汉弼劾奏司农卿谢逵,陛下已行其言矣,未及两月,忽复叙用,何其速也!汉弼虽亡,官不可废。臣非为汉弼惜,为朝廷惜也。”又奏劾王瓒、龚基先、胡清献,镌秩罢祠,皆从之。三人者,不才台谏也。

  迁侍御史。疏言:“比年以来,旧章寝废。外而诸阃,不问勋劳之有无,而爵秩皆得以例迁;内而侍从,不问才业之忧劣,而职位皆可以例进。执政之归休田里者,与之贴职可也,而凡补外者,皆授之矣。故自公侯以至节度,有同序补,自书殿以至秘阁,错立周行。名器之轻,莫此为甚。无功者受赏,则何以旌有功之士;有罪者假宠,则何以服无罪之人。矧事变无穷,而名器有限,使名器常重于上,则人心不敢轻视于下,非才而罔功者不得觊幸于其间,则负慷慨之气、怀功名之愿者,陛下始可得而鼓舞之矣。”迁左谏议大夫。

  淳祐七年,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以监察御史陈求鲁论罢。淳祐九年五月,卒。采之居言路,尝按工部侍郎曹豳、主管吏部架阁文字洪芹,则大伤公论云。

  应㒡,字之道,庆元府昌国人。刻志于学。嘉定十六年,试南省第一,遂举进士,为临江军教授。入为国子学录兼庄文府教授。迁太学博士,又迁秘书郎,请蚤建太子。入对,帝问星变,㒡请“修实德以答天戒”。帝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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