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话别_雀登枝[古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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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仲铃那天回去之后,把顾承淮的奇葩行为大肆描述一番。表达了自己遇到神经病的郁闷和对装逼男的鄙视。顿时惹来了一大#波的同情。

  然而没两天,她就赶紧把微博删了。因为她在聚会里遇到了顾承淮——她闺蜜最近钓到了一个小开,她也跟着沾了光。虽然表现矜持不往公子哥们跟前凑合,但人家的聚会能跟上的一个没落下过。

  看到顾承淮的第一眼,她差点以为他也“伴儿”是被“带来的”——毕竟长成那副样子。

  顺理成章的,羞恼变成了满眼鄙视。哪怕她觉得他们在做一样的事情。但有些事男生做起来就让人更不耻。

  可是凭借她玲珑的心肝儿和善于察言观色的眼睛,许仲铃不过十分钟就发现,不是,起码对方这分分钟让人打死的狗逼态度还能来去自如,就不是。

  正好是心有不甘,那点压下去的想头又冒了出来,她拐弯抹角去求闺蜜科普。

  “不是我们惹得起的人。”闺蜜其实也不太了解,将道听途说来的话再度添油加醋一番后,给了她一句总结。

  “假的吧,真那么厉害,怎么会到这里来?”许仲铃尴尬地笑了笑,满脸不相信的天真。

  其实她想说的是真那么厉害,怎么会和这些人混到一起?只不过话到嘴边,又改了说辞。意思还是那个意思,总不那么刺耳。

  这一群人,家里有点钱不假,但都目前还属于暴发户行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和豪门相去甚远。且家里的财富能不能可持续发展也是未知数。

  如果那些说法是真的,顾承淮混进来,就像鲸鱼去了池塘,和泥鳅为伍。

  闺蜜也是个听话听音的,耸耸肩:“不知道,找刺#激呗,反正我以前是没见过他的。”

  她一副不甚在意的样子,让许仲铃摸不清准头,但不管怎样,肯定是比闺蜜男友这个层次的强的,她的心思又活泛起来。

  她从不吝于承认自己的欲望,也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什么错误。得到普通人努力一辈子也得不到的,哪怕是用点手段又怎么了?这个世界弱肉强食,甭管用什么方法,站到高处才是胜者。傻瓜死于迂腐。

  令人惊喜的是,顾承淮好像不认识她了。在她做自我介绍的时候看她的眼神十分陌生,许仲铃暗自庆幸,因为她可以推翻前面失败的初次相遇,一切从头开始。

  她对一贯清新可爱路线做了调整。有些人的确是聪明的,多番尝试之后,许仲铃很快发现顾承淮不喜欢别人伪装,她越表现得妖艳贱#货,他就越高兴看她的眼神越有兴趣。

  索性也放弃了矜持,让闺蜜的小开男友以及一帮兄弟都眼界大开,但因为有了更好的目标,她也不在意。

  这会儿看到一个毛头小子撞过来,明显热了顾承淮的不悦,自然是一马当先:“你以为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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