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14 章_嫁给一个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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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还钱。”

  林是个竹竿子,高且瘦,就是长的不,沈臻大了两岁。

  闻言:“再说再说,没我忙着嘛。”

  沈臻伸头,,他后面有厮抬了个大酒坛子,艰难的往大堂算账的地方走。

  他奇问:“这大早上的,怎还亲进货了?”

  林白他眼,“待会再跟释,哎,林掌柜,,给我打瓢水来。”

  掌柜的应了声,迅速的弄了瓢水,林过水,往酒坛子里倒,跟掌柜的:“再掺瓢水,搅和搅和,均匀。”

  沈臻瞪大了眼:“竟敢往酒里掺水?”

  林呸了声,“子没往水里掺酒已经够思了。”

  他对沈臻颇为嫌弃。

  当年还是他介绍沈臻进纨绔圈子,带着他打架逃课,谁带了快七八年了,沈臻这个二货也没带坏,还混成了个不像。

  林:“,发现不了的,我有数。”

  显这种他没少。

  沈臻当就狐疑了,“之给我们喝的酒是不是也掺了水的?”

  林当翻了个白眼,“,子是种人吗?”

  他呸了声,“木书院群王八蛋,听说子开了个酒楼,竟趁着宁安郡主在的时候,给子下套,说要来子酒楼里开诗会,说宁安郡主在,我能拒绝吗?咬牙应下来了。”

  沈臻白了,林喜欢宁安郡主,是郡主却不上林,没给他眼瞧过。

  “他们开诗会,宁安郡主不来,答应他们什?”

  林:“不争馒头争口,嘿,他杜子金不就是在宁安面说子不是读书人,了商贾之吗?我呸!哼哼,坑了子,不坑来我就不姓林!酒楼没生,拿他们宰客。”

  这下子,沈臻对他往酒里掺水没什见了,他也讨厌会读书就不上人的人。

  后便归:“我爹拿走了我所有的钱,得还我钱了。”

  这半年来,林少说也从他这里借走了千两银子。

  林将搭在他肩上,笑容十分灿烂:“哎哟,咱兄弟两,说啥还不还钱的话啊,,这钱哥哥肯定还,这不头紧吗?等着,等哥我富贵了,定不能忘记,不是有句话吗?狗什旺?”

  沈臻这两跟着折绛了两书,见过这句,瞬间将这话了下来:“苟富贵,勿忘?”

  林拍拍他的背:“对,就是这句话。”

  他要说话促进下兄弟两感,让沈臻弃这个念头,谁却见沈臻脸认真的问:“可是林哥,如今狗富贵了,还没旺来呢。”

  林:“.......”

  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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