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九十五章 改革和叛乱_苏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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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赋超过丁银,则交田赋,丁银超过田赋,则交丁银。

  如今陕西土地丈量已经完成,大量的隐户流民被清理了出来,渭北一期移民扶贫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土地开发正在继续进行。

  朝廷的保甲法,青苗法,经过陕西地区当地士绅们的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做了一些改良尝试,如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在这种大好局面下,建议中书再接再厉,同意我们将改变陕西经济局面的触角,继续向上延伸——将陕西的丁银,折算到田亩之中,按田亩收取,不在按丁缴纳,以刺激陕西产生更多的人口。

  以陕西丁口最繁荣时期,一百二十万丁为上限,以十年为期,争取增长到此数。

  与之相应的,陕西路赋税到时候也同样会增长到此数,不过不再是来自丁银,而是来自田租,来自其它方面。

  苏油重点提到,各地都有一种极伤天和的做法——“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

  凡丁税太重的地区,都存在杀婴之风,这件事情实在与大宋宣传的仁政南辕北辙,既然陕西现在有了实施舍良法的基础,完全可以实施起来。

  舍丁税地,在唐代就有部分官员进行尝试,在如今北宋的苏州,荆湖,也有官员也在摸索摊丁入亩。

  它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完全掌握土地丈量统计数据,避免隐田的出现,同时,还要避免过多的免税田亩的出现。

  税制,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摸索了很久,无论宋,明,清,都出现过很多问题,直到“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这两条确定后,兼并虽然依旧盛行,但是已经不能影响到封建国家最重要的税收——农税了。

  从此后,国家有钱了,这才是稳定的基础。

  上亿两白银都说赔就能赔,相比之下,几十万贯岁币,连毛都算不上。

  此举在明清施行,阻力非常巨大,因为明代国策是读书人免税,导致大量投效式兼并的发生,大地主完全享受免税带来的大福利,最后国家负担全部落到抗风险能力很小的自耕农身上,最后自耕农比例越来越少,国家破产。

  清代初期也是如此。

  如今的陕西,阻力小得多。

  首先,北宋读书人没有免税的说法,只有官员才有。

  其次,官员免税田亩有明确规定,虽然多占土地照样免税的现象非常普遍,但那毕竟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第三,最有利的一点,宋代商税比例相当大,政府鼓励工商,甚至鼓励大宗海贸。

  官员升迁,携带土产进京贩卖都是常态,以前在大相国寺,如今在万货集,甚至还开辟有专门场地给他们干这个。

  这就让有识之士,将眼光投放到了土地之外的产业,而不是只有买地这一条投资渠道。

  就陕西本地来说,上等户一直以来,缴纳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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